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良好精神风貌,特制定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制度。
一、服务内容
1.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学生),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2.帮助群众(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学习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4.通过从身边小事开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树立学习榜样,达到做中宣传党的创新理论。
二、服务形式
1.日常自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的工作。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帮扶学生、保护环境和维护秩序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2.深入联系和服务学生。做好深入联系学生宿舍工作,解决学生学业、职业发展困惑,指导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开展成长成才引导、学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指导等工作,促使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不定期与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交流学生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水平。
3.党员服务群众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觉自愿、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每名党员每月做一件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