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龙湖区教师队伍结构,激发办学活力,为龙湖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共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招聘中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岗位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硕士)、中学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7日后出生),中学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7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7日9:00至2023年6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5,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面试前报名系统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全部笔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对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并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对于中学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料补充提交时间
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3日18:00。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以上逾期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向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及纪律:
(1)面试方式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的龙湖区高一年级(上册)教材: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必修上,人民教育出版社),地理(必修第一册,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学(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美术(必修,美术鉴赏,人民美术出版社),信息技术(必修1,广东教育出版社),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高中全一册,广东教育出版社)。
由应聘人员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一个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共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问答5分钟)。
(2)面试纪律
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教具及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后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比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多位,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龙湖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获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递补事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获聘人员应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龙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longhu.gov.cn/
职得招聘网:http://www.zdzp.cn/